如果這兩項法案通過國會 👀 • 250 到 2,000 個符合資格的風險投資基金的 LPs • 風險投資基金的限額為 1200 萬到 1.5 億美元 • FoF 和二級市場=符合資格的投資! 政府追蹤顯示 1% 的預測,但華盛頓內部人士表示今天的委員會有強烈的兩黨支持 h/t @OfficialBBrooks
H.R. 4429 - 發展與賦能我們的未來領導者法案(DEAL法案)—2025年7月16日 擴大風險投資基金的「合格投資」範圍,包括二級交易和基金中的基金投資。 這將對風險投資來說是巨大的勝利,並允許基金主要投資於其他風險投資基金。
H.R. 4431 - 投資公司法(I CAN法案)—2025年7月16日 大幅擴大風險投資基金的限制;將有限合夥人數上限從250增加到2,000,並將每個基金的資產管理上限從1,000萬美元提高到1.5億美元。為新興經理和更多元化的有限合夥人基礎打開了大門,同時保持監管豁免。
這兩者已經籌備了好幾年。 但這似乎是我們第一次獲得兩黨的支持,@MaxineWaters 在審查委員會中表達了對 DEAL Act 的非反對意見(很好)。 來源:(在 -4:00 現場)
H.R. 4429 和 H.R. 4431 今天在眾議院委員會中均以 50-2 的票數通過。 這顯示出強烈的兩黨支持,仍然是一段漫長的旅程,但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跡象。
Chris Harvey
Chris Harvey7月23日 08:26
50-2 委員會今天對這兩項法案進行投票。 假設國會繼續在這裡努力,這將代表自 85 年前美國監管框架通過以來,對風險投資基金法的最大變革。 但是,這裡還有很多工作要做。
16.24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