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是一種比許多其他商業模式更“對齊”的商業模式。多年來,它因毫無理由而受到抨擊。 用戶分鐘最大化的上癮垃圾無論有無它都會存在。Netflix 的首席執行官(僅限訂閱定價)曾公開表示:“我們正在與睡眠競爭。”
Mark Cuban
Mark Cuban7月27日 04:27
嘿 @DavidSacks,我唯一的要求是讓 AI 模型提供廣告變得非法。而且,我們需要真正檢查推薦費用。 我們最不需要的就是讓設計用來最大化收入的算法驅動 LLM 的輸出和互動。 它們已經在推薦品牌,我們不知道它們是否因此獲得報酬。 我們需要從社交媒體的算法中吸取教訓。 @GovCox @govofco @GovPhilScott @GovStitt @Linda_McMahon
在 Instagram 上,廣告往往比短片更具即時實用性。當你能以實際增值的方式來獲利用戶時,這真是令人難以置信。
這種觀點基本上是2010年代末期對Facebook是一家邪惡公司的共識的遺留(這可能是,無法確定),但這與他們本身的關係比與廣告一般的關係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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