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在高中時,我會在凌晨3點回家,因為我整晚在音樂會場工作,經過我弟弟的房間時,他的吉他會壓在他身上,因為他在彈吉他時昏倒了。 我們來自密西根的一個無聊郊區,沒有任何人脈,但我們知道音樂將會是我們一生的事。 這個星期,我的弟弟和他的樂隊在世界上最著名的場館——紐約市的麥迪遜廣場花園擔任主唱,我無法更驕傲了。 相信某些事情 🔥
3.71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