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經有一個對方律師提出一個荒謬的合同要求;這是我們握手協議中沒有的內容。我強烈反對,他只是羞怯地看着我,耸耸肩,微微一笑說:“不問?就得不到!” 當時,這讓我非常憤怒。 但自那以後(這是將近20年前),我變得溫和了,現在我認為“你不問,就得不到”是你能得到的最好的建議之一。 不僅在商業上,在生活中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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