仍在探索中,但到目前為止對參議院提出的加密市場結構提案並不感到鼓舞。 "權利"並不是一個好的政策劃分標準,因為我可以用激勵和權力做的事情,你也可以用權利和義務來做……加密貨幣教會了我們這一點。 某些事物不應該根據是否有*權利*獲得股息來進行監管……可能會有合理的期望,期待某些幾乎與股息完全相似的東西,這使得期望者在政策角度上與擁有權利的人處於完全相同的位置——事實上,這使他們處於比擁有權利的人更脆弱的地位,因此更需要保護,而不是更少…… 這就是為什麼Howey測試是圍繞合理期望而不是權利建立的整個原因…… 事物應該根據信任假設進行監管……如果信任受到法律/監管以外的因素(系統的技術設計及其治理方式)的影響,那麼就不需要法律/監管……否則,就需要……
6.73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