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管规则(1940年投资顾问法案第206(4)-2条)仍然是注册投资顾问(RIA)中最被误解和不直观的合规领域之一。顾问们常常认为,保管仅在他们实际持有客户资产时适用。 实际上,保管可以在广泛的场景中被触发,包括当顾问有权移动客户资产时,例如通过费用扣除、授权信函(SLOA)或甚至担任法律角色如受托人或执行人。在许多情况下,顾问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触发了保管——并且对合规后果感到措手不及,特别是要求第三方会计师进行年度突击检查。 在这篇客座文章中,Brightstar法律集团的创始人Rich Chen阐明了保管规则的细微差别,澄清了何时触发保管以及RIA如何建立运营系统以降低监管风险。 #advicers